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 保安班长刘海彬勇救跳河轻生女子事迹
2021年7月29日上午十点,杭州市见义勇为表彰会在上城区公安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上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军波主持,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潜一波出席会议,会上潜秘书长对5月27日勇救跳河轻生女子的江干保安公司驻笕桥派出所微型消防站班长刘海彬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5月27日中午12点许,笕桥街道机场路230号迎宾桥附近有一女子跳河轻生,笕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正在笕桥派出所消防站值班的刘海彬闻讯后飞奔至河边,摘掉眼镜就跳入2米深的河中,奋力将女子拉至岸边,与派出所赶来的同志一同将女子拉上岸,因救援及时轻生女子并无大碍。
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刘海彬同志在人民群众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精神,依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授予刘海彬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发给奖金5000元以资鼓励,希望保持勇为精神,学会善为、智为,继续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而努力。
2021-07-29 23:15